宿州市人民路9#地新增地块项目全过程咨询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宿州市人民路9#地新增地块项目全过程咨询 | |||
招标项目编号 | YMGL-202500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州市御河观唐小区安居大厦25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唐工0557-306558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华洋新世界6#楼8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 18155768158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安徽峙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559号建委大厦 | 安徽省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民俗风情街3#楼29层(2901-2922室)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谷路396号凤凰城酒店2号楼四层、五层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平方米) | 15.41 | 15.24 | 15.60 | |
工期 |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1.宿州市大运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一期)配套建设及建筑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 2.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建材骨料生产加工厂区项目(EPCO)全过程咨询 | 1.宿州市埇桥区绿色家居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宿马园区汴河家园安置房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 1.六安技师学院综合型产教融合市级示范实训基地(第二校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萧县瑞泰广场西侧人防工程(停车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
项目总负责人 | 姓名 | 谷宗茂 | 杨涛 | 周家斌 |
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
证书注册号 | 00540919 | 34005600 | 34003562 | |
监理负责人 | 姓名 | 王龙 | 张杰 | 张艳 |
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
证书注册号 | 00602457 | 34004055 | 34005010 |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姓名 | 苑秋华 | 李翼鹏 | 殷保标 |
证书名称 | 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 | 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 | 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 | |
证书注册号 | 建[造] 11243400017563 | 建[造] 11223300015108 | 建[造] 11143400010792 | |
综合评估得分 | 96.39 | 90.06 | 86.81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0日 | |||
招标代理费 | 36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或盖公章),邮箱741151465@qq.com。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 |||
单位地址 | 宿州市御河观唐小区安居大厦25楼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唐工0557-30655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