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宿州市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试行)》、《宿州市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票结算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城投公司会同市房管局、市(区)房屋征收办公室等组成房票结算审核小组,每月初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结算的房票进行集中审核。市城投公司依据审核结果,按照规定的拨付资金比例提出拨款申请,报经相关市领导批准后,支付房票结算资金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账户。
9月份,人民路21#改造地块结算审核房票材料共计212份,涉及安徽省皖北煤电恒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宿州颐泰置地有限公司、宿州市锦润置业有限公司、宿州市金方置业有限公司和宿州万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家开发企业,房票总金额9000余万元,根据房票结算支付比例已累计支付房票款金额近6000万元。
房票结算工作的认真高效落实,有助于我市棚改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对消化住房市场存量发挥重要作用,可谓真正的一举两得。
市城投集团公司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