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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与资本运营

淮河中路停车场部分空余车位整体对外优惠年租公告
作者:tangning 来源:???更新时间:2024-05-20 08:24:00 字体大小:【??? ?】?打印

一、项目概况:

受宿州市智慧泊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淮河中路停车场部分场地租赁在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网上公开招租,详情公告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2024年5月20日-5月24日期间内接受报名,2024年5月24日15:00在宿州市智慧泊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现场报价,价高者得,逾时者视为放弃本次报价。

三、报名须知:

1、参加报名者,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境内外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与; 场地使用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产权人规划用途,不得影响城市整体形象及停车场正常使用,提前做好使用方案与城管、自规、住建、执法等相关审批部门沟通说明,报名前一定要认真了解,咨询清楚。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场地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签约或履约的,所有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场地公开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注: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者视为违约、我公司征信黑名单人员与其关联单位禁止报名)。

3、本次空余车位共计84个,优惠年租价格为不低于720元/年,车位可用于场地培训使用,每周使用时间不高于88个小时,其余时段用于停车使用,且不得改变停车场现状,不得影响新能源车辆充电及洗车等停车业务,办理年租不得超过1年。

4、场地使用应符合规划方案要求,使用期间场地设施设备及配套的维护维修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要求改变场地用途的,需经出租方同意。建设运营期间,如需相关部门备案同意的(包括但不限于城管、园林、住建、执法、消防等部门),由承租方自行申报协调解决,否则,因审批程序造成拆除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根据城市管理及规划等要求,如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拆除或变更,由承租人自行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承租人应无条件执行并解除合同,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场地使用期间,现场人员秩序及安全由承租方负责,出现问题与出租方无关。

7、场地使用期间所产生的相关水电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进场前必须先行加装相关水电表,具体费用缴纳时间、金额及方式,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8、承租人需提供相关材料(现场管理制度、场地使用时间、规划方案等)。

四、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15时(以到帐时间为准)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账号名称:宿州市银河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宿州埇桥支行

账号:188746245826

五、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已缴纳保证金的意向人,填写《报价表》(现场填写),方可取得报价资格。现场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报价表;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设计方案。

六、报价地点及方式:

2024年5月24日15:00至宿州市智慧泊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现场开展报价并现场公示结果(银河一路建委大厦东门一楼北侧)。

报价方式:本次公开招租采用公开征集、最高价选取的报价方式。若参与人数为1人,则其首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七、成交后保证金(5000元)自动转为成交履约保证金。其他报名人的保证金于招租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不计息)。

 

联系人:薛经理     电话:15650800628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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