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评估单位:
受宿州市银通资产公司委托,我公司拟对萧县义安山矿区厂房、人民南路停车场停车楼、汴河景观带生态停车场停车楼屋顶光伏场地占用费进行评估,欢迎符合要求的各单位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屋顶光伏场地占用费评估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萧县义安山采矿厂房、人民南路停车场停车楼、汴河景观带生态停车场停车楼屋顶,面积约2.5万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为准)。
3.采购需求:拟了解租赁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资产评估,并取得国家资产评估资格管理机构批准的资产评估资格;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上有备案(提供查询截图)。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并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上有备案(提供查询截图)。
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提供一个评估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和资产评估报告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文件的组成:
1.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评估机构备案证书;
4.业绩及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单位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6.评估案例。
(以上证件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注: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
四、收费标准及抽取规则:
1.参照宿州市城投集团咨询服务管理办法折扣标准收费(含专家评审费)。计价基数为评估价值金额总和。
2.现场抽签:第一轮抽取确定各报名评估单位序号,第二轮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3.报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抽取现场递交材料;
4.抽取时间:2025年1月20日15时00分;
5.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建委大楼东门一楼,宿州市银河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文件内容字迹模糊不清;
2.文件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响应公告要求的;
3.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
六、履约责任:
各评估公司自行了解待评估标的现状,凡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将该报价单位列入不良记录。
七、联系方式:
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经理 电话:0557-3030017